一切法
更新时间:2024-10-11 20:36:06

基本解释

佛教称万有为一切法。亦称一切诸法。《大智度论》卷二:“復次一切法,略説有三种:一者有为法,二者无为法,三者不可説法。此已摄一切法。”《大智度论》卷二七:“何等是一切法?所谓眼色耳声鼻香舌味身触意法,是十二入名一切法。” 唐 法藏 《大乘起信论义记》卷中:“一切诸法唯依妄念而有差别,若离心念,则无一切境界之相。”

字义分解

读音:yī

[yī]

数名,最小的正整数(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“壹”代)。 ◎ 纯;专:专一。一心一意。 ◎ 全;满:一生。一地水。 ◎ 相同:一样。颜色不一。 ◎ 另外的:蟋蟀一名促织。 ◎ 表示动作短暂,或是一次,或具试探性:算一算。试一试。 ◎ 乃;竞:一至于此。 ◎ 部分联成整体:统一。整齐划一。 ◎ 或者:一胜一负。 ◎ 初次:一见如故。 ◎ 中国古代乐谱记音符号,相当于简谱“7”。

读音:qiè,qiē

[qiè,qiē]

用刀从上往下用力:切菜。切除。切磋(本义是把骨角玉石加工制成器物,引申为在业务、思想各方面互相吸取长处,纠正缺点,如“切切琢磨”)。

读音:fǎ

[fǎ]

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,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:法办。法典。法官。法规。法律。法令。法定。法场。法理。法纪。法盲。法人(“自然人”的对称。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,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)。法制。法治。犯法。守法。合法。宪法(国家的根本大法)。政法。奉公守法。逍遥法外。 ◎ 处理事物的手段:办法。设法。手法。写法。 ◎ 仿效:效法。 ◎ 标准,规范,可仿效的:法式。法帖。 ◎ 佛家的道理:佛法。法号。法轮。法像。法门。 ◎ 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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